


商人謝振興向報章投訴遇路障被查,因為錢財露眼,最後惹來裁贓,動私刑,及企圖屈打成招的連患冤枉事件。
事件曝光後,雪州警察頭子第一時間駁斥謝振興的說詞,指後者涉及毒品案,同時有巴冷刀,最後與及沖突,才會有滿身傷。
慶幸的是,在駁斥的同時,警方安排了認人,大陣仗的安排五十四名警察給謝氏認人。
謝氏最後認出四名打他的警察,此案還在進行中,結局是什麼還不知道。
但是,這宗案挑出許出疑點,許多人寧可相信謝振興的說詞,也不願意相信警察的辯解。
謝振興和我來自同一個甘榜,但我們並不相識,我知道他叫謝太子,和他有數面之緣,也是在清明掃墓時,他家的祖墳,和我祖母墳墓相鄰,大家掃墓時才碰面。我只知道他是跳童的,年年有辦什麼慈善晚宴,他的廟做誕時,倒是人山人海。
除此之外,並不知道他任何事。
無論如何,大家來自同一村,他的新聞我還是詳讀了數遍。除了調侃說,為什麼上謝太子乩身的天皇沒有顯靈之外,我還是相信謝振興是有被害群之馬警察迫害的。
謝太子忘了祖訓,錢財不可露白,拿著十八千現金招搖過市,讓月入不過千的小警察看中,豈不惹禍上身?
但是更重要的是,警察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?一有任何懷疑,可以在不必任何審訊的情況下,扣留一個人二十四小時到十四天?
我也曾遇過被某些有力人士口出狂言「我可以扣留你十四天知道嗎?」的事,所以相信謝振興的情況。
如果當時謝振興當時妥協的話,把十八千奉上,或許他根本不必被關四天?
看到謝振興的事,想起了以前某部香港電影,救火隊到現場救火,向災民敲詐說:「有水救水,沒水散水」的 那一幕,電影是譏諷香港二十多年前的貪污現象。
如今香港貪污在icac的整治下,貪污風被減到最低。可嘆的是,馬來西亞的許多現象,如今重 看許多香港譏貪污的電影,許多情節,就天天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上演。
你說,謝振興所言是真的話,這個國度能讓我們不心寒嗎?